首页 >>
民非变更办事流程
民非变更办事流程
申请人到登记管理机关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,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,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(或章程核准)。(办理地点:县政务大厅民政局窗口)
长岭县民间组织管理局主办 注册域名 www.clshzz.com
吉ICP备16007955号-1
返回首页
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